020-83515031

第十四期: 公司高管出现“刘强东事件”怎么破?
来源: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19-04-17 14:32:54   阅读量:1414

争议不断的强东事件:

自2018年9月初至今,中国电商巨头创始人、高管刘强东被报道在美国明尼苏达涉嫌强奸女学生,刘强东被警察带走17小时后,被释放,并很快回中国开展工作,但京东的股价持续下跌,成为2016年11月以来的最低点。

报道中的事件发生之时,刘强东是已婚状态,无论刘强东的行为最后是否被法院判定为有罪,其行为至少属于婚外情;另有报道称,刘强东在2012年承认,其与京东小家电采销总监庄佳已经热恋三年。从京东高管的身份而言,刘强东在职期间,先是与下属保持恋爱关系多年,后有婚外情,对企业形象、股价等方面有负面影响,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


◆刘强东作为企业高管,他的上述行为,是否只是属于私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呢?

◆那企业碰上这样的高管,可以怎么防止其对企业的损害呢?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寻找答案吧!


微信图片_20190417141625.gif


如果刘强东是贵司的高管·篇一

文:陈妙玲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分析

从企业与高管的劳动法法律关系而言,刘强东的上述行为,主要是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员工个人与企业利益冲突的问题;

第二,是员工行为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问题。


看到这里,喜欢提问的吃瓜群众就要重磅登场了。。。

来看看他们有没有问出你的心声。。。

微信图片_20190417141956.gif


概念性问题

什么叫做利益冲突?

如果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能够马上想起贵公司的制度,那就证明贵司的这项制度做得非常到位,如果你现在还没有任何概念,那就要注意了。利益冲突,在大企业,尤其是外企的制度中大都有规定,其具体的概念定义可以在企业的制度中做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做约定。

常见的定义是:可能引起他人对企业的公平性产生怀疑或妨碍企业客观开展工作的能力的任何活动。


利益冲突的常见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利益冲突情况包括员工的下列行为有:

1. 在与本企业存在业务关系的其他组织、机构、企业或个人关系中拥有经济利益,如企业高管在本企业供应商公司中持有股份;

2. 接受与本企业存在业务关系的其他组织、机构、企业或个人的报酬或其他奖励如接受供应商的回扣;

3. 从事的第二职业妨碍员工从事企业工作的能力,如兼职;

4. 采用由亲属或好友管理或拥有的公司作为供应商、经销商或其他代理商,在这里,亲属的定义比较广泛,包括直系亲属也包括旁系亲属;好友的定义更加广泛,例如企业高管代企业向其表哥作为总经理的企业采购服务。

5. 与上司或下属恋爱关系,例如刘强东与庄佳;

6. 与媒体沟通、使用社交媒体或自媒体时,发布了对企业负面影响较大的信息,如国航某空姐在朋友圈对客户进行冷嘲热讽,国航解除其劳动合同;

7. 利益冲突可能存在多种形式,难以完全列举。所以,企业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制定兜底条款。


实操性问题


如何约束利益冲突行为?




1. 建立主动报告制度。

制度规定,企业员工,尤其是高管,如果遇到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必须向其上司、人力资源部门或合规部门报告,由企业指定的部门或人员判断是否属于利益冲突的情况,及应采取的措施。


2. 建立奖惩制度。

如主动报告,有对应的奖励措施,如发现并不属于利益冲突的情况,则鼓励教义;如发现确实利益冲突的,对主动报告的员工本人进行绩效考核的奖励或者单项奖励。如不主动报告的,则进行惩罚,惩罚措施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如员工违反利益冲突规定怎么办?

第一,必须保留与搜集证据,这点是任何情况下当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都要做的第一步;

第二点,采取法律措施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涉及刑事犯罪,还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利益冲突的情况中,包括了商业受贿的情况,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向公安局报案,也是企业在管理中对高管、员工最有威慑力的一种手段,要慎用。


如果公司股东违反利益冲突,但这个股东并不是企业员工,也不是董事、监事,那怎么办?

放心,《公司法》第二十一条有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的行为,有《公司法》进行约束。


  哔 ~

吃瓜群众的提问到此就告一段落啦!

相信陈律师的解答已经拨开谜团,

“省人协说法”这趟列车要开往下一站啦!

感兴趣的你赶紧上车吧!

下一站(篇)再会!


微信图片_20190417143058.gif



团队介绍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项目组


       团队成员十余人,包括刘英勋、陈妙玲、陆发奎、刘宏、许慧、黄泳欣、陈小玲等律师。团队成员深耕于劳动法领域,为多家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海内外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股权激励等非诉服务;及住房公积金纠纷、生产线搬迁、加班费工资支付、职业病赔偿等纠纷的谈判与诉讼法律服务,获得广大客户的好评。

其中刘英勋律师曾在政府劳动部门担任过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劳动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方面的法律工作;陈妙玲律师曾在深圳市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审理案件数百件,具有丰富的劳动管理部门工作经验。


炜衡在该领域提供的服务包括:

• 提供企业用工法律风险诊断,就存在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 起草、审查、修改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文件。

• 起草或审阅员工手册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用工流程。

• 参与劳资谈判,协助公司处理相关重大劳动争议。

• 设计员工激励方案,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奖金激励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等。

• 参与解决劳动争议,包括以调解,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的仲裁及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法务咨询服务热线: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会员部

王主任: 020-89114856  





下载 打印